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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深入我区开展《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1-06-01 | 浏览:4695 ]

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海芹一行深入我区开展《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宝平,区政府副区长刘梅,区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永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欧春玲等陪同考察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我区十里铺街道秦岭综合市场、秦岭泊屋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成果,随后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区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就当前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特别是针对文明立法工作的建议意见等进行了深切汇报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指出,制定《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的长远之计,是巩固宝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固本之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纳民意、广聚民智,认真整理、消化、吸纳意见和建议,确保条例高质量、真管用。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宝平表示,本次立法调研立意高、要求严、针对性强,必将对我区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发挥引领和促进作用。他要求,参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迅速掀起“制定《条例》我参与,宣传《条例》我争先,贯彻《条例》我行动”的工作热潮,以实际行动为巩固提升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深入推进法治金台建设不断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