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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建议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12-02 | 浏览:13587 ]

案由:近年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活动多发,并向多领域和多行业发展。非法集资活动危害极大,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甚至过亿元。受害者多是被高额利息诱惑,降低了风险意识,最终损失惨重。非法集资案件不仅给群众造成严重损失,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据社会调研,我市也有不少企业为了获取发展资金,将融资途径转向方便快捷的民间高利借贷市场,出现了不能按时偿还借贷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我市正常的金融秩序,也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建议:

1、加强领导, 成立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认清非法集资对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危害性,警惕不法分子借投资办厂假象,搭建融资平台,进一步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

2、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严厉禁止信贷资金和从业人员涉足民间融资。建议督促我市各级金融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银监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放贷程序,加大对违规违法放贷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银行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民间借贷领域,防止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非法集资和高利放贷活动的资金流转通道。进一步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展民间融资中介或直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3、强化民间借贷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机构的清理整顿,坚决遏制民间借贷市场无序发展。建议尽快在全市开展一次非银行融资清理整顿工作,对小额贷款、投资咨询、抵押担保公司等非银行融资机构重新进行资质认定,并规范其日常经营行为;对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经营等情况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取消其从业资格;对非法从事地下金融活动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查处、取缔。进一步细化金融行业监管、相关行政审批、行政刑事执法和宣传综治等部门的职责,切实承担管理职责,减少处置工作中拖拉、扯皮情况的发生。

4、开展宣传防范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致富观。通过金融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宣示教育,以案说法,现身说法,提高广大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形成诚信守约、勤劳致富的社会氛围。同时,严禁党员干部、行政事业公职人员等特殊人群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高利贷活动,并明确职能部门,细化处理办法,严查顶风作案人员,警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

5、加大依法打击力度,进一步查办大要案件,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在进一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建议由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口径,协调动作,适时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高利贷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全面查清犯罪事实,用足用好法律,依法严惩组织发起者、幕后策划者和多次参与人员,并通过深入剖析和广泛宣传,防止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继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