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成立区、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8-04 | 浏览:16638 ]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成立区、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16年7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做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建议成立区、镇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若鹏 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常宝来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委 员:何士武 区总工会主席
王 博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柏立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主任
李巨怀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孙新哲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对台办主任
冯军政 区人大办主任
晁 群 区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
薛 睿 区财政局局长
马庆文 区民政局局长
程鸿斌 金台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泰 区法院副院长
邓思文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常宝来兼任,副主任由柏立新、冯军政、晁群担任。
镇选举委员会正、副主任由以下人员组成:
陈仓镇:
主 任:谭海林
副主任:刘宝娣
蟠龙镇:
主 任:张红军
副主任:刘 敏
金河镇:
主 任:吴昱昕
副主任:董俊国
硖石镇:
主 任:陈卫东
副主任:赵骏鸿
换届选举期间,以上人员如遇工作调整,由新任职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