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梁瑞利辞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梁瑞利辞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