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润军辞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 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2026年5月21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6-05-21 | 浏览: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润军辞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润军辞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