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闫启东为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利娟为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兴华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 薇为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撒晓宁为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闫启东为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利娟为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兴华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 薇为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撒晓宁为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