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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4年1月17日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1-17 | 浏览:754 ]

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法院院长江伟所作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金台高质量发展“1239”行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各项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紧紧围绕“稳进增效、改革创新、惠民强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无讼社区(村)”创建,落实落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35”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审判监督管理,锚定争创全省一流法院工作目标,持续聚力攻坚突破,为我区“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