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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1-12-01 | 浏览:2636 ]


11月30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1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恩岐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安宁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今年全国相对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扩大投资的特殊机遇和国家发展民生事业的迫切需求,一是抢抓“十四五”开局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增加区级可用财力;二是深度挖掘增收潜力。落实中省市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夯实现有财源发展后劲;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坚定信心、合力攻坚,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要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相结合,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位置、民俗习惯、财政状况和群众期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二是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三是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尊重村民意愿,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人居环境,慎砍树、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四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农村厕所、道路、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建设管护机制创新,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会议任命梁红星为区人大常委会群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小莉、薛睿、姚宝平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梁瑞利、区政协副主席陈宝庆、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清、区法院副院长米向军,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