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顺利召开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11-20 | 浏览:1956 ]
11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及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对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总量指标进行调整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批准调整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总量指标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及代表工作有关事宜;对区审计局、工信局、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进行了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恩岐主持会议并讲话。
唐恩岐充分肯定了财政运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区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等问题,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着力培育后续财源,注重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推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全年预算收支任务顺利完成。在审议民事审判工作时,唐恩岐要求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理念,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制,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努力提升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在工作评议中,唐恩岐要求被评议部门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分析研究,深入整改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细致的工作,巩固成绩、改进不足,使各项工作更加顺民心、合民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区人民群众。
会议依法选举宁怀彬、张永利、索东亮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了仝陇霞、买志斌、杨海平等20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任命刘虎林等24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芳兰、常宝来、张志科、王胜利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新广、马天利,区政协副主席李海、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俊昆,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列席会议。区监察局、区考核办、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