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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9-27 | 浏览:1950 ]

9月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恩岐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安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等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依法选举任命了2名区人民法院庭长和65名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会议接受刘铮、董军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作出决定。

唐恩岐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部署安排,紧盯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在财政收支、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七五”普法决议落实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同时,对以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相关要求。

唐恩岐强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财政决算和审计上,要狠抓财源建设,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和各项重点项目支出;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资金支出管理,确保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降低债务成本,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阳光财政、透明财政,接受社会监督。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上,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办好代表建议,回应群众关切;要提高办理质量,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建议“办成”,让代表和群众满意;要提升办理效能,优化交办、办理、督办流程,改进办理工作考核制度,增强督办的刚性,促进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在“七五”普法决议落实上,要认识上再提高,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全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突出重点群体,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能力;要落实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小莉、薛睿、姚宝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罗科岐、李秋炎,区政协副主席陈宝庆,区法院院长赵敦世,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武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华列席会议,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镇街人大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