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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2024年1月10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1-10 | 浏览:1574 ]

宝鸡市金台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16日至1月17日在建国大厦(原宝鸡建国饭店)召开,会期两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3、审议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议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对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