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谢建华等免职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9-12-31 | 浏览:2302 ]
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1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谢建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有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严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1日
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1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谢建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有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严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