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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服务保障制度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12-01 | 浏览:2976 ]

切实加强常委会机关各类会议的服务保障,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常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类会议的前期筹备和会务保障工作,相关委室结合议题安排配合做好会议活动组织运行。

第二条 根据会议安排,办公室提前落实会议议题、会议事项,包括出席会议的范围和会议的内容,在集中整理各委室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建议,提交常委会领导或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第三条 明确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材料等要求,确定会议的有关具体事项,提前通知有关参会单位和人员,提前印制会议所需材料,严格文稿校对,提高文稿质量和正确性。

第四条 会务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提前准备会场,根据会议内容和参会人数确定会场的大小和会议桌摆放形式,安排座席,设置会标等。认真检查会场设备设施,提前调试到位。

第五条 筹备人代会等大型会议,成立会务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制订会务工作方案,分头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会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 维持会场秩序。正确应对会议期间的突发情况,掌握会议进程,把握会议动态,保证会议议程衔接顺畅,会场内各项设施运行良好,注意各项议程之间的衔接,后勤保障跟进有力。

第七条 做好会议签到、记录、摄像、音响、茶水、餐饮、卫生、安全等各项会务保障,做到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八条 会议结束后,办公室秘书组现场将会议所有文件包括会前分发的文件、会议期间产生的文件等收集存档;办公室综合组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完整、准确、简明地反映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九条 会后会务人员做好会场清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特别注意收集领导和与会人员对会务工作的意见,虚心纳谏、整改提高,为今后开好同类会议提供借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